第104章县试结束(2 / 2)
“答:大虞律,夫逃亡三年,经府衙发放婚嫁文书,便可另行改嫁,如有文书,王氏二嫁并无错。
若无文书,需询问可有婚书,若有婚书无文书,乃府衙出了纰漏,需妥善处理。”
无文书但有婚书,这可是衙门出了错,毕竟婚书得在府衙登记造册才行,而且张三失踪五年,为何没人给王氏出具另嫁文书。
“若无文书无婚书,需以双方和谈为主,原因其一:王氏其夫失踪多年,二嫁乃人之常情,合乎情理合乎国情;其二:王氏和李四夫妻感情和睦,且已诞下一子,若强硬归张家,定然心中不愿。”
“......”
顾如砺最先从律法讲起,最后又从礼法等等说起,连官府可能出现的疏漏都写了出来,还写了怎么补救。
要他来说,很大可能是官府那边出了纰漏,不然王氏和李四正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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